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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省企业法(Ver.2025.7.14)

前言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活动,维护服务器经济秩序,促进服务器长久化发展,特制定《兰溪企业法》(以下简称"本法")。

本法由兰溪省政府制定并监督实施。

本法自2023年8月6日起实施。

正文

第一章 总纲

1.1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活动,维护服务器经济秩序,促进服务器长久化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2 本法所称企业,是指依法在我省登记注册并行使企业权力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综合体。

1.3 公司是企业的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企业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1.4 设立企业应当依法制定企业章程。企业章程对企业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1.5 企业及公司应当有自己的名称。企业及公司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及公司的名称权受法律保护。

1.6 企业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没有固定办事机构的,可临时以其登记注册机构处为住所。

1.7 企业的经营范围由企业章程规定。企业可以修改企业章程,变更经营范围。企业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1.8 企业的经营范围、住所及法定代表人等应当在注册登记时提交给注册登记机构,并确保此类信息公开可见、民众可查。

1.9 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对应企业承受。

1.10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或承担。

1.11 企业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投资过程应遵守企业章程,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遵从市场规律,不作无意义投资,慎作高风险投资。

第二章 权益与责任

2.1 企业应当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企业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2.2 有条件的企业应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建立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企业研究决定改制、解散、申请破产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3 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4 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应当充分考虑公司职工、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社会公共利益,承担社会责任。省政府鼓励公司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公布社会责任报告。

2.5 企业的管理者开展经营行为时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与公司章程。同一企业内的其他职工有权利也有义务制止或纠正企业管理者做出的不正当行为。

2.6 企业管理者有意做出的不利自身、社会或省的不正当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应接受服务器政府的审查并纠正自身的错误行为,并承担责任。

第三章 注册与登记

3.1 企业的设立应经过合法且公开的流程。未经服务器官方流程即设立的企业不得称作企业。

3.2 申请设立企业,应当提交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公司财产证明等文件,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合法和有效。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3.3 申请设立企业,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企业。

3.4 公司登记事项包括:
(1) 名称;
(2) 住所;
(3) 经营范围;
(4) 法定代表人的玩家名。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将前款规定的公司登记事项通过兰溪省信息发布平台的公司备案页面公开。

3.5 依法设立的企业,由登记机关发给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企业成立日期。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玩家名等事项。企业登记机关可以发给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游戏内图片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6 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3.7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企业设立登记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撤销。

第四章 附则

4.1 本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