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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省公交线路管理办法大纲

兰交委发[2024]01号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交线路建设与管理,保障公交线路正常运营,现整合过往发布的公交相关法规条例,以大纲形式发布《兰溪省公交线路管理办法大纲》,供各城市及公交企业参考。

第二章 线网管理

第一节 线网规划

第一条 线网分类

合格的基础公交线网分为:

  1. 市内公交:由对应地市的公交企业运营
  2. 城际公交(长途公交):可由首末地市公交企业运营

第二条 运营保障

公交企业有义务保证公交线网的正常运行。在车辆运力不足的情况下应优先保障市内公交线网的正常运营。

第三条 规划原则

线网规划应遵循:

  1. 实用性原则,结合沿途客流与运力情况
  2. 兼顾增覆盖与降重复
  3. 避免运力浪费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二节 运营规范

第四条 企业设立

公交运营企业应由对应地市政府设立。

第五条 备案要求

设立时应向兰溪省交通委员会(简称"兰交委")备案,明确:

  1. 运营范围
  2. 确保信息公开

第六条 车辆标识

所有运营车辆应在车身或车内喷涂:

  1. 清晰可辨的运营企业标识(建议位置:驾驶员侧车窗下方)
  2. 可选:线路或车辆编号

第四章 线路审批

第三节 线路申请

第七条 申请材料

需提交:

  1. 运营企业信息
  2. 线路编号
  3. 途径地市
  4. 首末班时间
  5. 配属车型及数量
  6. 标有站点的线路走向图
    (通过兰溪省政府规定的综合审批平台提交)

第八条 审核时限

  1. 假期期间:3个自然日
  2. 非假期:7个自然日
    (未通过需说明原因并协助整改)

第九条 编号规则

审核通过后授予统一编号:
城市代码+两位数字(例:QY01)

  • 城市代码对照表:
    QY秋叶原 | SQ双桥 | SG深广
    YM莹明 | CG陈光 | KL科蓝
    YJ沿江 | QZ浅圳 | LA辽阳
    DY东叶原 | DZ冬州 | LY林闫
    OT其他
    (电牌显示可加副文本,如"LA01 机场专线")

第五章 建设标准

第四节 线路建设

第十条 车型要求

使用车型需列入《兰溪省公交系统准入车型名单》,新车型需先列入名单再载入资源包。

第十一条 运力管理

应做到:

  1. 合理规划侧线数量
  2. 结合班次密度动态调配运力

第十二条 建设标准

要求:

  1. 降低环境影响
  2. 减少轨道节点
  3. 禁止铁轨穿墙等不良设计
  4. 站点需配备站牌(鼓励增设候车亭、照明等)
    (不符合标准线路兰交委有权拆除)

第六章 附则

第五节 附言

第十三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兰溪省交通委员会所有。

兰溪省交通委员会
2024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