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省公交线路管理办法大纲
兰交委发[2024]01号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公交线路建设与管理,保障公交线路正常运营,现整合过往发布的公交相关法规条例,以大纲形式发布《兰溪省公交线路管理办法大纲》,供各城市及公交企业参考。
第二章 线网管理
第一节 线网规划
第一条 线网分类
合格的基础公交线网分为:
- 市内公交:由对应地市的公交企业运营
- 城际公交(长途公交):可由首末地市公交企业运营
第二条 运营保障
公交企业有义务保证公交线网的正常运行。在车辆运力不足的情况下应优先保障市内公交线网的正常运营。
第三条 规划原则
线网规划应遵循:
- 实用性原则,结合沿途客流与运力情况
- 兼顾增覆盖与降重复
- 避免运力浪费
第三章 运营管理
第二节 运营规范
第四条 企业设立
公交运营企业应由对应地市政府设立。
第五条 备案要求
设立时应向兰溪省交通委员会(简称"兰交委")备案,明确:
- 运营范围
- 确保信息公开
第六条 车辆标识
所有运营车辆应在车身或车内喷涂:
- 清晰可辨的运营企业标识(建议位置:驾驶员侧车窗下方)
- 可选:线路或车辆编号
第四章 线路审批
第三节 线路申请
第七条 申请材料
需提交:
- 运营企业信息
- 线路编号
- 途径地市
- 首末班时间
- 配属车型及数量
- 标有站点的线路走向图
(通过兰溪省政府规定的综合审批平台提交)
第八条 审核时限
- 假期期间:3个自然日
- 非假期:7个自然日
(未通过需说明原因并协助整改)
第九条 编号规则
审核通过后授予统一编号:
城市代码
+两位数字
(例:QY01)
- 城市代码对照表:
QY秋叶原 | SQ双桥 | SG深广
YM莹明 | CG陈光 | KL科蓝
YJ沿江 | QZ浅圳 | LA辽阳
DY东叶原 | DZ冬州 | LY林闫
OT其他
(电牌显示可加副文本,如"LA01 机场专线")
第五章 建设标准
第四节 线路建设
第十条 车型要求
使用车型需列入《兰溪省公交系统准入车型名单》,新车型需先列入名单再载入资源包。
第十一条 运力管理
应做到:
- 合理规划侧线数量
- 结合班次密度动态调配运力
第十二条 建设标准
要求:
- 降低环境影响
- 减少轨道节点
- 禁止铁轨穿墙等不良设计
- 站点需配备站牌(鼓励增设候车亭、照明等)
(不符合标准线路兰交委有权拆除)
第六章 附则
第五节 附言
第十三条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兰溪省交通委员会所有。
兰溪省交通委员会
2024年1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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